Tuesday, August 17, 2010

刚刚和朋友去对面吃鸡饭,豆水+豆花当早餐~

还真好吃,又便宜,豆水豆花才rm0.50,鸡饭加豆芽一盘才rm3.oo

在槟城找竟然有这样便宜的美食~捡到宝啦简直就是~

哈~不错吃 ^-*

今天把部落格的visitor换了,

我总觉得被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偷窥,

很不爽!每次我要恢复原状时讨厌的感觉又来了,

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嘛,到底还想怎样?

我不想为感情事烦恼,我也不可能跟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在一起,

因为我知道你每次上fb都会来看我的profile,甚至来我的blog,

就因为这样我会很不想写布落~

当我告诉你你很烦时你就真的很烦~

烦到我想消失不再让你发现。

人家被爱可以很幸福,可是我一点都不幸福,

因为一直被一个不喜欢的人深深的喜欢着~

之前每当工作时我会和朋友聊起你,

从中得知你很臭美。一直炫耀前女友漂亮,是校花。

认为自己很帅,过分自信,想得到的东西一定会到手!

 有时很烦恼,就找傻婆倾诉,她建议我送你镜子~

果然好提议!应该送你一大片的镜子照照,

好让你看清自己哪里帅了?哪里本事了?哪里有资格了?

我看你是吹牛第一吧!要不是因为你是我学长,我才不会什么都吞下忍下

怨过了,心里还是很不爽~看来我真的很不喜欢你!